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2)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昆山市周市中学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1、我校在组织期终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试题内容不超课标超进度。
2、我校不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
3、我校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
举报电话: 57621096
承诺学校(盖章):昆山市周市中学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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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6-0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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